八三翁的博客

今年八十五
 
八三翁 @ 2006-06-29 17:25

评论:医改离不开体改,南方周末2006-06-15 16:46:36,http://www.nanfangdaily.com.cn/zm/20060615/xw/sd/200606150040.asp

如何治理药价虚高

    药价虚高究其根源,有二,其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(药监局)批“万种新药”直接产生的恶果,其二是我国通行的药品招标办法,年年毁掉了“万种”低价医保良药。

   且听笔者慢慢道来。

   药监局组成虽久,但管理层中缺乏内行高级管理人材,审批方面又缺专职专家,年年审批均在各地临时延聘在职专家,若审批百十种药品还可以勉强应付,年审批“万种新药”肯定无能为力。据知,美国审批药品的专职专家约5000人,都是科学博士或医学博士,年审批新药仅十余种,加上其余的什么药也不会超出200种,两相比较,谁认真,谁马虎,读者自明。

   每年“万种新药”中间有很多都是同类品种,即他们的化学成分相同,药效也一致,能治同一种病,只是药品价格相差十分悬殊。这些同类药,国家规定都用他所含的化学名字取一样的名字,以示与其他同类药之间无人别,这就是所谓“通用名”。国家规定在医院,医生处方时一律使用通用名,以避免医院吃“回扣”。

   说这样多,其目的是要请教药监局,既然使用同一种通用名的药,为什么要审批这样多种,既然成分一样,药效一样,价格为什么可以不一样,假若是因为它们的成本不一样,笔者认为就不应审批,因为审批后,第一、保护了落后,第二、造成市场同类药品价格混乱。最大的恶果是投机者可以年年送新药去审批。令药价年年飙升,直接造成了“看病难”“看病贵”的恶果也一年比一年飙升!

   假若一种通用名中的两种不同价格的药品。A、每盒50元,B、每盒100元。招标进入了药品市场,你说医院买那种来卖给病人?医院肯定卖B种,因为B种虽然进价100元,但他售给病人,政府规定可加药价15%买给患者,即每售一盒医院可获利15元。除非医院是平价医院,才会主动买A种药品给患者。

   我们新药监局长接任后,笔者知道他启动了“认证”程序,叫停“奥美定”,人民感谢你,若你今年订审批新药规则时。加一条,凡是同类药品,若新药药价高于现有最低价格的同类药品者,一律不予审批。制住了年年药价飙升,全国人民更要感谢你。

   上面说的药监局没有把好药进入市场的“进口关”,下面再说“招标”(药品)没有把好“通用名”中的高价药品进入医院的出口关,和把住“通用名”中低价药的出口(即进入市场)关。

   怎么讲呢?原来招标的官员,在最后揭标时,不管药品的实际售价,只管药价格售价格的减幅,从减幅去决定取舍,于是同类通用名中的高价药中标了,低价药落标了。这恰恰迎合了投机者的计谋,于是药价格年年飙升了。这是招标的第一种恶果。前面说的低价药在多处失标后,意味着被逐出了市场,于是进行“新产品”开发,新产品通过药监局的低门槛,马上就与同类药的通用名出现,但价格可以高得离谱,超过的同类通用名之上。

   “看病贵”不是飙升的问题而是“狂飙”的问题了!

   结束话

   一、坚决而切实保住医保药品。国家还是有保医保药品的政策,但没有“保住”医保药品,据知,老医保药品几乎大部分被逐出了“医院”这个市场。患者(参加医保的)医院给药,几乎都是新面孔了,贫困线的老百姓,有权问,几年前的医保药(老面孔、老价格)在那里去了,是新面孔比旧面孔管用吗?请卫生部高强部长立案查证。

   二、保底线。希望我们的新药监局长,上台后,审批新药时,若与现在的药品种,相同请不要审批了,除非他的质量均能保证,价低于同类药品。是想来加入“药价狂飙俱乐部”者请一律谢绝!

   请招标的官员,严格把住“高价药品”混入“低保”药品关,只要属于通用名,价高于投标的“通用名”的低价者一律不中标,他们可以在自由市场上去竞争。须知“低保”药品是穷人的命根!

   你说没有这个政策,政策是人制定的,招标官员若认为该这样,请你们为全国极大多数的老百姓作想,提请上级制定相关政策!

   三、把几年中被招标官员逐出医保市场的好药,价格低,又能有效治病的好药一一发掘出来招标重新生产,再度生产,保证值高,价又廉的百年老药,永驻青春。

   让医改在高强部长的亲自掌握下早日进入良性循环!



 
八三翁 @ 2006-06-29 17:18

评论: “对话” 南方周末    2006-06-22 14:57:28,◇能否自带酒水,地方法规起冲突http://www.nanfangdaily.com.cn/zm/20060622/xw/ms/200606220049.asp

自带酒水之争

餐饮业的一切设施,均为顾客所准备,包括餐厅的租用、装修、家具、餐具等等,而这些设施费用和餐厅为顾客准备的服务人员的费用,必需靠顾客去餐厅的消费收入,获取法定利润而回收,顾客去餐厅的消费,主要或许唯一的是“食品”与“酒水”,若餐厅里容许顾客自带“食品”或”酒水”。很显然顾客所带部分“食品”或“酒水”侵犯了餐厅的法定利润。因为顾客少在餐厅消费顾客自带去等量的“食品”或“酒水”。因此禁带食品和酒水是既符合餐厅利益同时亦不损害顾客利益的。

至于餐具,是餐饮业必备的用具,筷子属于餐具之一,筷子保洁是餐饮业的责任,使用任何类别的筷子均应保洁,使用一次性筷子,乃餐厅保洁手段之一,故不应收费。

“消法”所规定,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与服务的权利。此规定应该这样理解,即使用餐厅内的商品与服务。而不是将餐厅外的商品或服务带进餐厅去以供选择。正如旅客去旅舍住宿,不能因为自带行李而拒绝使用旅店所备的行李,进而拒付旅舍的行李费用。同理,在百货公司购物,只能选择货架上标价的物品.不应选择客户才送来货物尚未标价之物品。



 
八三翁 @ 2006-05-31 18:19

评论“要让好人走到一起,才能合力纠错———奥美定事件亲历者访谈录”, 《南方周末》2006-05-25, http://www.nanfangdaily.com.cn/zm/20060525/xw/sd/200605250025.asp

   赵华、藤彪,和药监局的新领导好人,有责任心的好记者,他们走在一起来了,形成合力,还有受害人不惧威胁,这些好人逐渐聚集成合力,所以才把它奥美定拉下了马。但拉下了马还不等于奥美定输定了,因为它还聚集了大量不义之财.有人把奥美定事件比为南京大屠杀,思是说受害人数达300000人.我们就假定只有150000人,也太可怕了.150000姊妹还在继续受酷刑!好人还要关心她们,还要帮助她们,让她们知道即时通过法律维权,向奥美定的生产工厂,销售商店索赔,向使用奥美定的医院索赔,让这些吸血鬼赔得倾家破产,永世不能翻身!

   药监局作为国家审批机关,应该坦诚地检查审批的错误程序,不让类似事件重现!

   奥美定关闭了,要打落水狗,除了管理机构依法处理以外,我们这些好人,仍不能松懈,要继续合作,要继续维护消费者权益,提供线索让落水狗永世不能继续咬人!也不能让新的狗产生.



 
八三翁 @ 2006-05-24 11:53

评论: 治药品回扣:“通用名处方”是良方吗 (南方周末 2006-05-18 16:23:08)
http://www.nanfangdaily.com.cn/zm/20060518/xw/ms/200605180018.asp
   当前我国药价虚高是不争的事实,药价虚高来源于近年。年批准万种“新药”,也是不争的事实,我国“新药”有一个特点,总是比旧药贵,假若新药比旧药便宜我们欢迎它年年产生“万种”。这些“新药”很怪,它们中很多药效一样,成份也一样,治病的效果也一样,只是生产年月不一样,因此价格也不样,同类新药,少的数种,多的数十种。政府规定取一样的名字,即按它有效成分的化学名称起名,即所谓”通用名”,于是市场上的同类药品不知多少类。因为同类药品的价格不同,政府怕“医生”吃“回扣”,就叫医院的医生开处方时一律用“通用名”,其实这是多此一举,因为医院去进药的时候,在同类药品中多是进最贵的药,一般的讲,不会进价格低的药。比如某种药品十元一盒,另外有一种相同通用名药效一样的药却卖二十元一盒,医院当然进二十元一盒的药,因为国家规定医院药品的利润是15%,若进十元一盒的药,给病人,只能赚1.5元,进二十元一盒的药就赚3元!据知,除很少弱智院长授权该院的进药负责部门,同类药品进贱不进贵,或不管贵贱,不管该通用名有多少种,都各进一批,其余医院都是反其道而行之,让“医生”好赚“回扣”。其实回扣,从院长至处方的医生均有默契,一般在进药前早就形成。笔者认为要减轻病人负担在不改变现行体制下,最好的为法是,各种通用名药品,招标时,招标官员只认价低者,不要价高者,则全民幸甚!
   另一个彻底的办法是,各类药品重新由各地物价部门据实核价上报,由上一级部门抽样查实,同类药品,相同价格。如此一来,肯是可以免去各种啇业虚假。



 
八三翁 @ 2004-07-04 00:00

    毛鸟素沙漠位于中国西北部,毗邻陕、甘、宁和内蒙古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民间出了一批治沙英雄,二十年来,单几户领头大户就治沙35万余亩,使沙漠变绿洲,早栽树木已成林,国家林业部下来估算了5万多亩,即值3000余万元。对于这一批治沙能手,当地政府年年都让他(她)们风光一阵子,奖章挂满胸,奖状贴满墙,但英模们治沙面积愈大,负债金额也愈多,少者几十万,多者几百万上千万。当然,毛鸟素人民由于群策群力常年辛勤治沙,结果,农、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,农牧收入也年年增加,这是他(她)们得到的回报,现在的情况是他(她)们欠国家贷款几十、几百、上千万,国家欠他(她)们,却是几百、几千万、上亿元。他(她)们欠国家(银行)的,国家按期收,国家政府欠他(她)们的不知何时付!
   国家从两方面欠。
   第一,若执行政策的延续性,这批治沙英模承包国家的沙地种树,政策是谁种树谁有树。但是从2002年国家执行全面退耕还林政策起, 毛县素禁止砍伐,砍一罚十. 即承认所有权,没有处置权,治沙户不可能将树变钱, 奈何?
   第二,国家2002年, 起动退耕还林政策,按治沙面积每亩补助50元,连续八年,但此前造的林不在此例,这就形成政策的不同一性,补助款项对于他们无缘. 奈何?
   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,这是宪法规定的,不管国家执行哪种政策,这批治沙大户都能立即成为几十万、上百万、几千万的大户(富)。
   笔者认为,若从政策的延续性来处理,承认治沙英模们承包合同所规定的产权,这些产权因保护绿地不让沙漠化,不准砍伐,但应按政策合理估价,有偿征用。若按政策的同一性,每年每亩50元,分八年逐步补足亦可,总之不能让国家树立的英模,既吃苦又受累,还受穷,以后政府提倡的事谁还愿带头干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巴南职中  涂巨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OO四年七月四日
主送:林业部
抄送:国务院
 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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